各直属党组织、各单位:
每年9月为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,9月第四周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。为扎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,切实抓好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、宣传周相关工作,根据《攀枝花市2026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实施方案》相关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就开展我校2026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知如下。
一、活动主题
花城一家亲・法治护团结
二、活动时间
2026年9月1日—30日
三、重点宣传内容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、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、省委、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。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,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(以下简称“促进法”)普法宣传为核心抓手,统筹推动《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》落地实施。深化“五史”(党史、新中国史、改革开放史、社会主义发展史、中华民族发展史)宣传教育,牢固树立“四个与共”(休戚与共、荣辱与共、生死与共、命运与共)共同体理念,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国家意识、公民意识、法治意识,持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、中华民族、中华文化、中国共产党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,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,奋力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四、活动内容
(一)深入开展学习教育。将《促进法》纳入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,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,依托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,通过专题讲座、线上线下学法、知识测试等方式开展专题学习,全面提升干部教师依法开展民族工作、依法管理学生事务的能力水平。(宣传部、组织部、工会、各直属党组织、各单位)
(二)精心组织主题活动。面向学生开设《促进法》专题思政课堂、组织主题班会、团日活动、民族团结知识竞赛、发放宣传资料、展播普法视频等多种形式活动,积极学习宣传《促进法》。(教务处、团委、学工部、研工部、各二级学院)
(三)扎实做好宣传推广。用好校园网、官方微信公众号、LED显示屏、宣传栏等平台,常态化宣传《促进法》和民族团结进步政策法规;在校园公共区域规范悬挂宣传标语、布设展板海报,推动法治宣传“抬头可见、随处可学”,实现润物无声、常态长效。加强校园网络内容监管,及时处置涉民族领域负面言论和有害信息,营造清朗和谐的校园网络环境。(宣传部、统战部、网计中心)
五、工作要求
请各直属党组织、各单位将本次宣传月作为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、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重点任务,严把政治导向,杜绝形式主义,严防“低级红”“高级黑”,统筹线上线下、各类媒体资源,开展分众化互动宣传,推动法律条文从“纸面”转化为各族群众的行为自觉。宣传月期间及时报送活动素材,活动结束后梳理工作成效和创新做法,于2026年10月8日前将工作有关情况及影像资料报送统战科邮箱。
联 系 人:刘老师
联系电话:3373682
邮 箱:1574122976@qq.com
附件:1.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
2.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
3.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标语(供参考)
4.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应知应会
党委统战部
2026年9月14日